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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休探亲假后军嫂(护士)还可以休探亲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1 19: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文件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法律分析:国家对军嫂的探亲假并没有特殊规定。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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