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31岁,在工厂宿舍死亡,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自杀,尸体拉到火葬场后几个小时才通知死者家属。目前没有结案,刑侦大队没有第二次来工厂调查了,估计判定自杀了,这种案子可以不可以翻案,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多少赔偿金吗?谢谢

工伤索赔 2023-12-12 09: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键是不是自杀嘛,然后即便是自杀也应该及时的通知家属。是火化以后才通知家属的吗?那么拉到火葬场去,肯定不是公司的行为吧?如果是公安机关的行为,这个可能是不当的,但是如果是要公司赔偿的话,那应该是就是丧葬费吧,因为如果给他保了社保的话,应该是有丧葬费的,如果没保社保的话那么这个丧葬费要多少钱如果是公安机关的行为,这个可能是不让的,但是如果是要公司赔偿的话,那应该是就是丧葬费吧,因为如果给他保了社保的话,应该是有丧葬费的,如果没保社保的话,那么这个丧葬费要公司出,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
    【追问】没有火化,没有结案尸体存在殡仪馆,公司只愿意赔偿20万,31岁年纪轻轻,当地劳动法也不健全,
  • 你好,自杀原因现在知道了吗
  • 法律分析:在工厂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工厂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在工厂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穿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怕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 )项. 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