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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手买卖合同买房是代理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 2023-12-12 0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代理权限的人代签的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代签人没有代理权限,则会构成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如果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房屋买卖合同 代签是 有法律效力 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作为 民事法律行为 是可以由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进行代理进行的,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要求也约束被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经授权或追认买方代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代签合同经授权或追认是有效合同,第三人未经产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且事后未被追认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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