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8年4月与广州市某时装有限公司签订特许加盟合同,交纳1万元履约金,授权经营期限为1年。现在要求退还1万元履约金,该公司拒绝请求。理由是在合同中注明连续一个月没有进货、单季进货金额低于计划进货金额的60%、未经公司同意关闭店铺等情况下扣除履约金。实际情况是签订合同并交纳首期货款后,该公司提供的服装与宣传册中的样式差别很大,几次换货均无法提供宣传册中的样式,其提供的服装根本无法进行销售,导致店铺无法正常经营,在连续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加盟的店铺在亏损十余万元后无法经营下去而关闭。加盟时几万元装修费均为我方自己出资。请问这种情况下服装公司是否应该退还履约金?

连锁加盟 2009-08-03 1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详细了解你的合同内容后,会给你详细的解答。
  • 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履约金,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包括房租、装修费等)。
  •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对于该纠纷的解决,一方面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另外一方面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而你只是提到了个别合同条款得内容,至于履约金能否退还的问题,不能只知道其中的个别条款,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综合考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