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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没离 一直以夫妻名字生活~这样下去 女方犯法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5 22: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会涉嫌重婚罪,建议让男方及时办理离婚手续解决。
  • 你好,女方知道男方有家室还与他同居,两人都涉嫌重婚。
  • 不违法。 建议谨慎。保护好自己
  • 建议协商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离婚还在一起生活不算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
    法律规定只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一起生活的共同财产是保护的,但这时不叫夫妻共同财产,而叫共有财产。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仍属于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
    离婚之后同居是属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不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就不属于继续犯罪。但是婚内过错存在,以此分割财产,较为有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明知道男方没有离婚,还和他处对象的话,是自愿承担风险的。
    对于借钱则和是否结婚,是否处对象无关。和正常借款一样,只要手续齐全,借款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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