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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员工病假劳动法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3 1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身什么病 一般是可以请病假
  • 法律分析:我国企职工病假规定主要如下: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和医疗待遇按照规定执行;请长期病假的员工,应与原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职工病假期间,病假工资或医疗救济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费用发放,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为:
    一、单位的职工因为生病或者意外受伤的,需要暂停工作到医院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综合判定职工的病假,一般是基于三个月到两年的病假。
    二、职工在享受病假期间可以正常收工资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员工请病假的劳动法规定是:一般对于请假这个规定,除了婚丧假以及产假等法律规定的假之外,其余的一般都是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所以请病假应该与公司进行协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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