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月8号邮件提出离职,原定22号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接工作,现在学校找到了新的老师,要求我12月15号交接工作,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但是核算赔偿,还是按照22号离职来算赔偿,赔偿为日工资乘以未待满30天的天数,我想问一下,这个赔偿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4 17: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