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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卖淫嫖娼聊天记录承认的聊天记录算不算证据

刑事辩护 2023-12-14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的,的证据当然不能靠这一句话,还得需要调查核实,再取得其他的证据,才显得更为充分
  • 法律分析: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但若果转账记录与你的聊天记录、老板的口供可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认定。
    网络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而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因此无论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都将“视听资料”列入证据的范畴。
    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之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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