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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上班期间已一周未上班,因肝硬化严重送医院未抢求过来死亡在医院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2-15 14: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算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才是工伤。
  • 工作时间因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工伤算。
    【追问】肝硬化应该属于慢性病吧,员工10月份就开始水肿,宿舍舍友都有劝导叫去看医生,自己不愿意去看。跟干部有请过假说去看医生实际没去去看。
    【回答】不管是否为慢性病,工作的时候发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就以工伤认定。
  • 这种情况是不构成工伤的
  • 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病,和工作有关么

  • 在工作单位上班时犯病是不算工伤的,除非是犯病死亡或者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没有抢救过来。工伤是在工作时间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的病情。工伤用人单位不仅仅会报销所有的费用,还会按照标准进行支付赔偿金,前提是公司给交保险。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出发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就是说,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假临时就医,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视为工伤。
    对于工伤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办理,对于非工伤劳动者患病,可以依据医疗期来管理。用人单位应加强假期管理,及时跟进劳动者的伤情变化情况,避免出现劳动者“泡病假”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劳动法》工伤范围在工作时发病一般不算工伤。若职工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若职工在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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