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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12月11日入职上班的,到12月17日也就是今天店长打电话告诉我店里生意不好不需要新员工了,刚好今天也是我休息,我们是上两天休一天,也就是上24小时休息一天,请问被辞退我休息的那天算工资吗

讨薪 2023-12-18 0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算在周期里面的
  • 劳动者被辞退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的天数来算。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因劳动者的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被公司辞退前,如果员工付出了正常的劳动的,还有工资。公司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没有付出正常的劳动的,则没有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被公司辞退,工资是员工离开公司时就应为其结算。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结清工资。并且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进行支付,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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