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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没离婚,和现任有了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2-18 10: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前夫还没离婚就以夫妻名义以其他女性生活在一起,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或者到律所面谈详细沟通。
  • 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可以向出轨方进行诉讼离婚和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未离婚和他人有了孩子的法律责任问题:除非和他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并对外以夫妻宣称或者同婚外异性领取了结婚证,只要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并不违法,不构成重婚罪。
    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1、没离婚和别人同居不算重婚罪。没离婚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算重婚罪;
    2、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1)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3、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如果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则该当事人属于过错方,作为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赔偿。
    而对于该非婚生子女,比照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处理关于抚养费、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你好,你前夫对孩子有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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