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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骑摩托碰到我家小孩子,孩子4岁,医院说伤口处半年恢复不了的话会留痕迹,伤口在眼睛旁边,这种情况下怎么要求对面赔付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6 1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要求对方赔偿: 1. 首先,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照片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孩子的伤势和治疗情况。 2. 其次,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承认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向他们提供有关孩子伤势和治疗情况的信息,并告诉他们您期望的赔偿金额和范围。 3. 如果对方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一位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并决定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4. 如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要求对方赔偿需要保留相关证据,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法律帮助,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同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 双方可进行协商,如不成可起诉
  • 法律分析: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具体还需要鉴定后的赔偿不过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面部大面积擦伤,可以咨询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可以评定伤残,若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即使不能达到伤残,但影响外貌,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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