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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伤快3个月了,单位让我上班,但我打算辞职了,我怎么回复

工伤索赔 2023-12-20 18: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先去劳动局工伤科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工伤等级之后计算工伤赔偿数额之后再说不干了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 你去申请工伤认定了吗

  • 1、劳动者受工伤的,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具有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的,单位不可以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者职工具有重大过错的,单位仍然是可以依法与其解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受工伤的,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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