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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公司是建筑类的公司,包吃住转正工资3500每月20日发工资,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7:00到下午5:30中午休息2个半小时没有双休,下午5:30出了工地有时还得加班做资料没有加班费,我今年5月23日入职在11月15日提出离职,12月13日交接完工作正式离职,到12月20日工资还没结。 像这种情况我在法院告能胜诉吗?

讨薪 2023-12-21 16: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劳动争议纠纷,则应申请劳动仲裁。事先应收集相关证据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处理的
  •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时,不但要一次性付清工资,还得一次性付清加班费和其他费用,但是实践中公司一般到下次公司统一发工资的时候结清工资。
    如果员工要求离职时当天结工资公司应该当天结清。
    如果离职当天用人单位不同意结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维权的方法有: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诉讼解决。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以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时,不但要一次性付清工资,还得一次性付清加班费和其他费用,但是实践中公司一般到下次公司统一发工资的时候结清工资。
    如果员工要求离职时当天结工资公司应该当天结清。
    如果离职当天用人单位不同意结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维权的方法有: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诉讼解决。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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