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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您好,公司缴存的公积金是按最低的基本工资的5%,而不是按实际发送的工资为基数缴存的,这样算违法吗

社会保险 2023-12-21 16:5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属于违法的
  •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用人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职工“实际工资”不一致,首先要排除的是,这“实际工资”不是本年度的,如果把本年度工资水平作比较,那肯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一致。除非是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则以职工年度内职工月工资收入为缴存基数。
    如果排除了“实际工资”不是年度内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基数,企业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然相应减少。企业的行为就是属于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经核实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予以立案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职能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并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处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公积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缴是属于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公积金缴存额跟个人工资和单位缴存比例有关。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职工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
    如果是新入职的职工,是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的,也没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职工月缴存额=(职工当月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职工缴存比例)。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实际情况缴交,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公积金账户建立12个月(含)以上,并且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6、符合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职工“实际工资”不一致,首先要排除的是,这“实际工资”不是本年度的,如果把本年度工资水平作比较,那肯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一致。除非是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则以职工年度内职工月工资收入为缴存基数。
    如果排除了“实际工资”不是年度内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基数,企业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然相应减少。企业的行为就是属于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经核实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予以立案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职能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并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建议您去当地公积金中心举报。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因此,如果公司按照最低的基本工资的5%为基数缴存公积金,而不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基数缴存,那么可能存在违法的情况。 然而,具体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司的实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公积金可能是合法的。此外,如果公司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法定标准,那么也可能存在违法的情况。 如果您对公司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 原则上是不违法的,但是还是要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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