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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张二手车,坏了,卖家不管了

消费者维权 2023-12-24 15: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买了一张二手车,坏了,卖家不管了。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点购买了这辆车,当时卖家承诺会负责车辆的质量问题。但是,现在车辆出现了故障,卖家却不愿意承担责任。我已经尝试联系卖家多次,但是他们一直推卸责任。我很失望,因为我认为我购买的是一辆质量有保障的车。我希望卖家能够履行他们的承诺,尽快解决问题。如果卖家无法解决,我希望能够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我的权益。
  • 请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的约定条款,来进行处理。
  • 你们当时有没有签订合同?
  • 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买二手车如果遇到问题,最直接的投诉管理部门就是工商局。如从二手车经销商处购买,则可直接向经销商提出赔偿。先协商解决,如不成需维权可先不修理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买了二手车发现是事故车,应该首先经销商协商解决,交涉无果或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方法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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