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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由父母偿还房贷,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4 21: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父母偿还放贷,可就共同还贷部分要求分割
  • 你好,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留言。
  • 你好,房子是谁的名字呢?

  • 一、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或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买房,且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因其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市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购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是婚后房产加了配偶名字的,则房子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父母还贷,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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