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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分青红皂白开除员工,又不给工资合理吗?

讨薪 2023-12-27 11:25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公司辞退员工时不给员工发工资的行为当然是不合法的,即便员工是被辞退的,正常情况下公司也应该给职工发工资
  • 你好,老板违法解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给予经济补偿金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公司违法解除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
  • 你好,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的,给我说一说。
  • 你好,不合理,非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d
  • 您好,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 你好,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对方赔偿G
  • 你好在的,不合理建议劳动仲裁U
  • 你好,被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 您 好,可 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可以整理证据委托维权处理
  •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 你好工作多久,不合理的啊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老板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
    即使是老板也不能随意开除公司的员工,如果老板随意开除员工,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违法开除员工,以经济补偿为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赔偿;经济性裁员除支付经济补偿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其他情形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
    3、诉讼途径。
    经劳动仲裁的案件,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经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务欠款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开除当然要给工资,如果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刑法的,公司可以开除。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被公司开除,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可以找劳动局出面解决。
    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
    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这种情况不合理建议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个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找一下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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