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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网上的人借2000块钱 签了电子合同 但他没给我打款 还骗了我300块

互联网纠纷 2023-12-27 1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与网上的人签订了电子合同,但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您支付借款,并且还骗取了您的300元,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证据:保留您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电子合同等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联系对方: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问题,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退还骗取的款项。 报警处理: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寻求法律帮助。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不熟悉法律程序或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决定。建议您在采取行动之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 1、网上贷款被骗了而且签了合同,应第一时间收集好证据资料,如系统截图、短信验证、通话录音等信息,并保留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然后联系警方调查,把之前收集的证据资料提供给警方。
    2、对于网上贷款被骗的情况,即便客户已经签订了合同也没关系,客户无需还款,遇上诈骗分子直接举报或者报警处理就可以。可以打电话给当地银监会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提供相应资料(转账记录、截图等等)进行佐证。
    3、对于诈骗分子,客户若还继续还款,只会导致个人钱财受损。且对方收取的费用大多也不合规,利息估计会很高昂,甚至超出规定范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网络借款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浮动利率LPR的4倍),还可能收取诸如担保金、管理费等额外费用。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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