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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纠纷

讨薪 2023-12-27 15: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学校内部管理建议协商解决
  • 是因为什么事情被学下处分呢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学生收到校方处分后进行申诉时,应当从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书面申诉。
    申诉步骤一般为:
    首先,应当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其次,如果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书后,对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而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法律分析:学校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校处分后,通过自己努力,只要再也没有重复犯错。一定时间后,受处分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个人申请,请求撤销处分。
    经过学校考察研究决定撤销该生处分后,学校学生处就会从该生的学籍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撤销处分,毕业前还是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撤销的。若是两次机会都错失,处分记录将随学籍档案一起伴随终生。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 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学校的处分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处理。各个学校有规,各个学校有另外规定的,依照另外规定处理。相关的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校规校纪查询。
    学校接到学生申诉之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学生。若异议成立的,应当及时公告纠正。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二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十三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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