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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签的试用期3个月的合同 转正之后没有再签劳动合同 是不需要再签吗 工作至今已经有半年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2 06: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转正以后无需再签合同
  • 你好,必须正式的劳动合同,向劳动监察大队具体咨询。
  •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个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若劳动者的试用期在一个月内,可在试用期结束后再与用人单位签署入职合同。若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则需要在一个月内签署合同,且在劳动者通过试用期转正后不需要再重复签入职合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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