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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付了定金,然后因为征信记录不良导致银行按揭不出来,又无力全款购房!定金不退咋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03 14: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 购房定金不退的解决方式:
    1、买方可以与出卖人就退还定金进行协商解决;
    2、寻求调委会出面调解处理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解决购房定金不退问题的方式是:
    1、买方可以与出卖人就退还定金进行协商解决;
    2、寻求调委会出面调解处理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房的定金不退处理方法如下:
    1、买方可以与出卖人就退还定金进行协商解决;
    2、寻求调委会出面调解处理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
    购房定金是指购房合同当事人的购房一方为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在购房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给付开发商的一定数额的款项。
    购房定金是保证购房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也是一种约定购房违约责任的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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