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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给别人五万块钱,当时说好的给我一分的利息,后面只还了本金利息不承认了,我只有21年借给他17万半年还了18我,当时也是说一分的利息,还有朋友之间聊天记录说起关于利息的话,这样的证据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4-02-24 17:4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然人之间关于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为约定利息,因此不太容易主张
  • 你好,请问本金拿回来了吗?到底是五万还是17万呀?
  • 如果有关于利息的约定,那是可以起诉的
  • 您好!先了解下借款纠纷的详细情况。
  • 您好,有法律效力,可以主张利息
  • 需要看过具体内容,才能判断。
  • 您好 您这边描述一下详情的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的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
    1、朋友之间借钱利息不能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建议保留已还本金的证据材料,若对方提起诉讼或对方主张的利息若超过法律规定,则可以提出对应的答辩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1.要证明对方的借贷是高利贷的,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贷的年利率超过36%,如提供借据、借条、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的证明。
    2.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可以直接起诉追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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