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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企正式工,遇上转临时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6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临时工可以转为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派遣单位负责向要派单位派遣劳动者。
    (1)一方面是企业对专业化人才使用要求的需要。
    (2)另一方面是为了灵活用工,节约劳动成本,例如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节约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成本、节约劳动争议成本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正式工可以转临时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本条变迁条文释义智能发现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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