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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让走我可以直接走吗,没签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6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没签合同不干了直接走可以吗
    1、没签合同不干了直接走可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但是不建议直接走,可以到劳动局进行举报,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赔偿劳动者赔偿金。工龄越高,赔偿的金额也就越高,金额越少,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的合同类型包括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但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需要直接走人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劳动法中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要是满足这些规定的话,自己就可以不用通知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对方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先赔一个双倍工资。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则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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