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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权的房出售给个人 双方各承担什么税

房屋买卖 2024-01-08 16: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满两年,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免征,不满两年按5.5%来缴纳。
  • 出租人承担房产税,承租人营业的,承担经营税
  • 你好,建议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 如果公司出售名下房产给个人,需要交纳下列税费: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需分别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法律依据:如果公司出售名下房产给个人,需要交纳下列税费: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需分别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1、公司出售名下房产给个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分别按照规定税率进行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公司出售名下房产给个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分别按照规定税率进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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