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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的问题,我前两年买的房子,是通过包工头手里买的,但是首付款是在售楼处付给开发商的,然后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贷款和网签,可能是他那一块地皮有争议,小区里大家都没有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退回房子的首付呢?

房屋买卖 2024-01-07 1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买房首付交了还能退吗
    1、买房首付交了,出现以下现象后当事人一般可以退房:
    (1)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
    买房首付一般是总房款的30%,具体根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给付。
    合同中关于民事行为的标的、数量和价格都可以进行约定,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房首付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在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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