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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上学过马路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住了几天医生建议出院,但还没好,脚不能动打着石膏要回家养,钱是自己垫付的,回家养还有护理费什么的吗?什么时候跟对方谈赔偿现在医药费用了6000元左右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8 1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车辆如果有保险的话,可以直接走保险赔偿
    【追问】你好,现在是不是要等我小孩完全好了之后再找对方的保险谈赔偿
    【回答】可以最后一起谈赔偿,若您医疗费用有负担的话,可以现在就找对方保险公司

  • 一、交通事故一方住院如何处理
    1、首先得找到交警让其给予相关证明,再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起诉的时候得需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以及交警的收据和交警提供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没住院怎么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通知交警,扣押车辆;
    二、住院期间费用要取得凭据正式票据;
    三、等孩子伤好后通过诉讼来解决。
    四、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还会有残疾赔偿金,需要后续治疗的话,后续治疗费用也需要赔偿。
    五、现在没有钱的话,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基金垫付。以上费用可以在诉讼时一并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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