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问一下 看了一部电影,电影内人物姓名与我本人姓名一模一样,这属于侵权行为吗?电影内人物最后下场很不好,感觉对我造成了不良的心理作用

侵权赔偿 2024-01-10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文艺作品创作,同名同姓很正常,通常不涉嫌侵权
  • 不论什么样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 擅自使用他人的电影作品一般是侵权。但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或已经签订了许可使用合同的,一般不认定是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侵权损害是因侵权而给受害人造成的一种人身伤害或财产的损失,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的描述。侵权损害赔偿是对侵权损害这种后果的一种补偿或惩罚向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博尔塔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