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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人,对象是莱西人。我们在青岛已经几年了。在青岛能租到廉租房吗?

房屋租赁 2024-01-10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 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
  • 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 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

  • 一、2022青岛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青岛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分别是: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
    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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