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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哪个医院?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13 0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投诉医院,可以给当地卫生局打电话投诉。
    如果医院收费不合理,个人应采取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条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 故意伤害需要去指定医院的鉴定机构验伤。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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