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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护士,在诊所上班,老板现在要我去他另一个卫生服务站上班,我不去,他就说我不服从管理,扣工资,怎么才能要回工资

讨薪 2024-01-16 11: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板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在仲裁后,依法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老板克扣工资处理方法如下:
    1、老板扣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2、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劳动者在进行维权的时候,还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4、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5、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6、因此如果老板克扣工资了,劳动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老板扣工资,若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存在劳动关系、扣工资不合理的等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工资问题可以协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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