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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在一个饭店里面工作 我做了一个多月了 现在我已经给老板说辞职 她不让我走 说要说了辞职之后的一个月才可以走 说现在走不给我工资 这个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5-13 22: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哈,你要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这样便用单位找新的人来替换你。如果你突然辞职,突然要走,那这样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就采取可能的对你工资给扣除的方式来弥补他的损失。
  •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工资不发的话就直接到劳动局投诉。
  • 对辞职受阻及工资威胁,可协商、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选择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和证据充分性。协商快速但可能无果;投诉需一定时间;劳动仲裁虽耗时但具有法律效力。
  • 可依法辞职并维权。操作如下:1.提前通知雇主辞职意愿;2.保留工资不支付证据;3.向劳动局投诉并附证据;4.如未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充分阐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 老板不让辞职且威胁不支付工资时,可依法辞职并投诉。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克扣。如老板不遵守,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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