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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 我在广州他是湛江的广州可以起诉

起诉离婚 2024-01-17 16:37 人浏览
共3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是否一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描述,被告住所地是湛江,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且被告经常居住地是广州,则可以由广州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解您之忧、达您所愿!
  • 一般要到户籍地法院。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你好,一般来说应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有例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 你好,可以的,直接起诉他,请问你们是什么原因要离婚?
  • 你好!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 你好 看清吧吧 双方有没有居住证 讲一下
  • 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 你好,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湛江起诉的
  • 你好,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帮忙起诉离婚的
  • 你好,你们结婚的登记户口在哪里的呢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
  • 你好,你是否可以提供出经常居住地呢
  • 你好,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原告就被告,需要到湛江起诉
  • 你好!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离婚的问题
  • 你好,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在网上申请诉讼离婚的
  • 你好,有纠纷可以起诉维权。M1
  • 你好,一般都是就被告的原则d
  • 你好,需要到被告户籍地去起诉
  • 你好,需要在男方户籍地离婚G
  • 你好,可以协议或者起诉离婚了
  • 你好,到居住地起诉也可以的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 你好,可以整理材料起诉对方
  • 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定夺
  • 想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呢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起诉的
  • 要去湛江起诉离婚的哦
  •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才可以在原告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是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是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是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四是对方被监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能申请离婚诉讼的方式:夫妻一方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且确认该起诉案件符合原告是离婚纠纷一方、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等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经法院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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