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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离了,原单位工资暂发,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8 14: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诉的
  • 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

  • 1、劳动者自离,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需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办完离职手续后,单位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通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是由于劳动者的离职而给单位带来损失的,那么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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