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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阿迪高仿开门店需要些什么资料还是?

连锁加盟合同 2024-01-20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不要进行上述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耐克和阿迪达斯是著名的运动品牌,它们的商标在中国已经注册,如果一家店铺销售的是高仿产品,那么这些产品可能会使用与耐克和阿迪达斯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就涉嫌侵犯了耐克和阿迪达斯的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如果一家店铺销售的是高仿产品,那么这些产品可能会使用与耐克和阿迪达斯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这就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果一家店铺销售的是耐克和阿迪达斯的高仿产品,那么这家店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民事赔偿包括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
  • 是违法犯罪的 建议慎重
  • 需要以下的资料才能够开店办营业执照:
    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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