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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事不能回公司,请假了回去离职算是自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6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30天以内算自离,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应该提前30天递交书面申请告知用人单位,单位不接受的,劳动者可以将离职申请邮递到用人单位,30天后离职属于正常辞职,公司无权扣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离职跟自离不一样。离职也就是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离也就是自动离职,是职工按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部分自离的情况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在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或者单位内部的要求申请离职之后,而置之不理或者久拖不决,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自然可以自离,因此给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的,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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