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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老板跑了财务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老板跑路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如果员工参与到公司老板当中的内部的非法集资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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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没有上夜班或不夜班?公司违法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夜班不违法,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劳动合同约定了不上夜班的除外。另外,单位需要支付夜班津贴,如存在加班情况,还需支付加班费。拓展资料: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3,夜班指的是晚上进行工作,相对于白天上班来说,晚上上班的班次,叫夜班。有的机构或企业,一天分成两个班次,白天的叫白班,晚上叫晚班或夜班。也有8小时一个次班次,一天分为三班次的,分别称为早班、中班和晚班(夜班)。4,保养步骤在工作中,不少需要经常上夜班。由于经常的夜班生活,有的人不注意保养身体,如下了夜班后,随便吃点方便面便蒙头大睡。殊不知,长此以往,身体素质大大下降,衰老的速度加快。我和大家一样,但是我比较注意调理,现根据自己的体会与大家交流一点身体保养的经验:1、上班前先喝杯牛奶。根据科学测定,人体皮肤的新陈代谢在夜间12点至凌晨6时之间最旺盛。临上夜班前喝一杯牛奶,有益护肤,延缓皮肤衰老。2、下班前忌饮刺激兴奋之物。茶、咖啡都有兴奋作用,有些人喜欢在临下班之前喝杯茶或咖啡以除去一夜的疲劳,可下班后怎样也睡不着。这样长久下去,必然导致神经衰弱而发生早衰。3、临睡前a。先喝一碗“安神粥”。粥内可放桂圆、莲子、百合、大枣等安神佳品。b。忌食肥腻食品及吃得过饱,最好进食清淡可口的饭菜,中医有“胃不和则卧不安”之说。c。温水泡脚10~15分钟,尤其适宜冬天。4、保证睡眠保证每天有效睡眠时间6~8小时,并按时进餐。中国医科大学体检中心李梦樱讲,经常上夜班会使人疲劳不堪,处于萎靡状态,自身免疫力下降,容易感冒过敏,惹病上身。上夜班时,生物钟被破坏,休息时间紊乱,很容易产生焦虑、脾气变坏,心脏器官不能正常休息,会加大心脏病发生的几率。引发肾病、糖尿病比例高达30%,神经衰弱比例高达90%。尤其是女性长时间暴露在灯光照射下,造成激素分泌紊乱,加大了患癌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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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实习生放国庆假犯法吗?
国庆节公司不放假违法国家规定,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依据劳动法应该放假。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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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企业消防队,企业要求我们24小时战备执勤白天上班下午17点下班下班不能外出这个违法吗
1、属于违法,无论用人单位采用的是综合工时制度还是标准工时制度,平均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月最大工作时间。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经行政部门审批允许企业加班的,劳动者每天的加班时间最多部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计算后一个月总工时不超过286小时。3、而综合工时可以采用以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时,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而劳动者一个月的总工时是15天24小时360小时,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月最大工作时间,所以是违法的。4、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收起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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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发现原材料过期的员工被开除不需要赔偿
法律分析: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没有补偿。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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