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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专送骑手送餐途中下楼摔伤骨折是怎么赔偿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9 1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美团专送骑手在送餐途中下楼摔伤骨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赔偿方面,骑手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这些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具体的赔偿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骑手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主要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而骑手送餐途中下楼摔伤骨折,符合这一规定。
  • 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看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则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且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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