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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签了合同,我以为有事需要离职并且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了,如果到了时间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或者我硬要走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4-01-18 2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递交辞职信,保留老板收你辞职信的证据,三十天后,走人。
    要是不给你发工资,上劳动局举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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