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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立案受理通知书收到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吗?

取保候审 2024-01-22 16: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除非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况。 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停止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停止执行。如果法院认为停止执行不会影响案件审理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有可能会批准停止执行的申请。
  • 执行期间提出再审申请的,执行程序一般继续进行。但强制执行如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法律后果的,被执行人可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暂停执行。具体是否同意中止执行,由法院决定。
  •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 法律分析: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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