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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遗产问题,‘出嫁十几年女人还有继承权吗?户口本上就没有她的名字,老人突发疾病去世,她现在要分遗产,安葬费全是儿子出的,她还有借的二万元不承认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 2024-01-24 21: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子女都可以依法继承老人的遗产。
  • 遗产问题比较复杂,要有耐心协商解决吗,协商不了的,建议走诉讼程序。
  • 老人去世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妻子去世遗产继承的方式如下:
    1、妻子生前立有遗嘱的,所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2、妻子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赠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女方去世遗产继承方法如下:
    一、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则按照遗嘱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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