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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朋友一起做事,没有劳务合同,在休息中不舒服送医院猝死了,要付多少责任

工伤索赔 2024-01-24 16:5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首先,喊朋友一起做事是否构成了劳动关系;其次,没有劳务合同是否影响了责任的认定;最后,猝死事件是否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过错导致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那么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您的朋友是在休息时突然感到不舒服并被送往医院后不幸猝死的,那么要确定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进一步分析几个因素: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和朋友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是口头协议,那么您可能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法律责任。 工作与猝死的因果关系:如果猝死与工作内容、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强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猝死与工作无关,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是否有过错:如果您在组织工作时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者过度要求工作导致朋友过度劳累,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那么责任可能会减轻或不承担。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且工作与猝死有因果关系,且您有过错,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猝死与工作无关,或者您没有过错,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 你好,你没有责任,因为你不是老板也不是公司,可以叫当事人的家属去找用人单位看看。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建议最好由法院判决后,来处理比较好。
  • 自己是否是雇佣方,还是只是介绍方
  • 您好,需要看算不算工伤事故的
  • 详细和律师沟通处理呢。
  • 要看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的
  • 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一方在上班时间猝死的,应当由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依法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可由第三人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或者先由接受劳务依法补偿后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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