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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糖水店,用了川贝母炖糖水,然后被打假人举报到质量管理监督局,但我们的川贝是在农产品店以初级农产品买回来的,炖糖水时也是用得川贝颗粒,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24-01-24 2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商业宣传和你实际情况是一致吗?如不一致则属于消费欺诈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买回来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消费者维权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比如在网上交易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商标的,可依法向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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