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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现在在裁员,我不在裁员名单内,能否申请主动被裁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4 15: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被迫离职Y
  • 若是主动辞职那个不一样的。z
  • 你好,具体情况进一步了解
  • 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出现公司裁员的情况,员工的维权方式是,如果公司的程序合法,也符合裁员条件的,则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裁员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企业裁员的条件如下:
    1、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3、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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