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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二婚,我对象光去前妻家住,一住就是1个多月,他前妻光给他打电话,这种情况离婚怎么补偿

离婚赔偿 2024-02-23 11:59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您获得赔偿的方式,通常是在离婚诉讼中,以他的上述过错为由,让他少分得财产,由您多分得财产;同时让他赔偿损失,比如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如果因为配偶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时可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具体情况可以跟我聊聊。
  • 你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为了证利益最大化,可以要求律师处理。
  • 您好,如果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补偿金额。如果由法院判的话,赔偿金是比较少的。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不属于法定离婚补偿的范畴
  • 你们婚内一共涉及多少共同财产,详情核实处理
  • 您好,请问有其他聊天记录或者转账记录吗?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结婚多长时间了
  • 您好,您可以说一下有没有房产需要分割
  • 这是对方有过错,你可以主张过错补偿的
  • 你好!请问你是想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介入指导
  • 你好!你们有财产分割和孩子吗
  • 如果不能协商,你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请详细说明为您核实分析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怎么回事?
  • 你好 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呢
  • 请问结婚多久了?有孩子吗?
  • 你好,婚内财产5/5分赔
  • 您好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夫妻离婚赔偿的条件是: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情况;
    2、前述法定情况的发生时间,必须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仅因一方存在前述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
    4、无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
    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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