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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生病住院检查,之后大夫推荐在院内做针灸,做的第二天在做针灸的床上肺大泡爆裂,直接抢救下了病危通知,抢救回来了,我是不是可以找院方调节,让他赔偿后期一切的费用,还有就是现在回家了,但是家里需要人陪护,家人把工作辞了可以让他陪半年的工资吗

工伤索赔 2024-01-25 14: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封存病志到法院起诉,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主张赔偿
  • 你好,是可以的,建议委托律师帮您代理吧。
  • 您好,您可以向院方主张赔偿。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被用人单位解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鉴定伤残等级,一并索赔
  • 患病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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