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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一个房子门坏了我没有叫房东退押金2000自己搬走房东还要让我赔钱一千多

房屋租赁 2024-01-27 1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 出租房门锁坏了换锁费用一般由出租人付,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门锁损坏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维修责任和换锁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或者联系不上的,可以起诉维权。租赁人在租赁期间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出现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破坏房屋,已支付过押金的,出租人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 可以报警,由民警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损坏赔偿的话,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损失的费用。不够的要求承租人补上差额。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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