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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2020年7月份受伤导致股骨颈骨折,有工伤认证决定书,现在消防支队强制我进行体能集训导致我股骨头坏死,已经扣发我1年多的绩效和两年的年度奖金,并且在集训期间扣发我高危补助和各项津补贴,并不让我休假,而且工伤修养完的休假也不能保障合同上所说的8天假,并且因体能不达标不让我晋级晋档,我该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7 11: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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