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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也不给生活费,不给我们生活费完了公司还把我提出现场,人开了工资,个人不给开工资

讨薪 2024-03-12 10:5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问题,我建议你首先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例如工作记录、工资条、合同等。然后,你可以尝试和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他们可能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提供帮助。记住,你有权获得你应得的工资,不要轻易放弃。
  • 你好,这个的话是需要根据你们当初的约定来的,这批活是一次性包干的还是公司让你们找11个人干的。
  • 您表述的有点混乱,请问生活费是在工资以外的费用么?当时如何约定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建设路反映投诉
  • 您好,是什么时候开始工作的
  • 及时去劳动部门维权处理。
  • 你好 先了解下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
    1、与公司协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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